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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葩邻居向邻屋排放油烟废气,邻里纠纷怎么办?

来源:一天易法网  作者:广州刑事律师  时间:2017-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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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句俗语说,

远亲不如近邻。

有时候邻居的援手

堪比雪中送炭。

 

但是邻居奇葩起来,

也是相当毁三观。

如果邻居家的烟囱废气,

每天正对着自己家排放。

严重影响了生活,

那可就糟心了!

 

 
案情回顾
 

 

林某一家与陈某住在南海桂城某村居内,两家的房屋紧紧相邻,仅隔着一条约80厘米宽的巷子,林某家房屋的部分门窗与陈某房屋墙面是相对的。两家相处一直相安无事。

 

但最近,陈某将自己的房屋进行出租,为了使用方便,陈某对房屋进行了改造,他在房屋墙面加装了PVC材质的厨房抽油烟管,其中三个都设在与林某家房屋相邻的墙面上。

 

陈某房屋出租后,抽油烟管大多由租户使用,在租户做饭时,抽油烟管排出不少油烟废气。糟心的是,这4个抽油烟管所排出的气体并非统一直通楼顶,而是各自排出。

 

林某回忆说,抽油烟管中的油烟直接对着自己家的阳台、客厅、卧室窗口排放,对林某家人的健康造成了持续性的影响,甚至引发了林某本人的呼吸道疾病。因此,林某一家多次与陈某协商,甚至发生了冲突,但依然没有结果。

 

无奈之下,林某一家将陈某起诉至法院。

 

 
双方说法
 

 

林某一家要求,陈某拆除加建的4个烟囱,或者将4个烟囱的管道向上排,使烟囱的高度超过林某房屋屋顶,并赔偿林某因治疗呼吸道疾病产生的医疗费1万元。

 

陈某则认为,自己的排气口中只有2个能使用,只是普通的通风设备,并非排放油烟使用,用的时间也很短暂,并不会对邻居的健康产生任何影响。

 

这事您怎么看?

一起看看法院怎么判!

 

 

南海法院作出一审宣判,由于两家房屋相邻近,而陈某房屋烟囱设置不合理,租户做饭时有油烟飘至林某房屋,确实对林某及其家人造成了影响

 

同时,相邻一方也有对他人正常、合理范围内的妨害有一定的容忍义务,改造方案应合理、节约。最终酌定陈某改造其中有排烟的3个烟囱,延伸管道出口至高于林某家房屋,且出口不能对着林某房屋,改造费用由陈某自行负担。

 

对医疗费,因林某不能证明自己患病与陈某房屋排烟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故不予支持。

 

最后,双方均对一审判决不服,已提出上诉,案件将于佛山中院开庭审理。

 

法官释法

南海区村居密布,村内住房也多是村民自建。不少人自建住房时往往有误区,以为只要在合法用地范围内建设,并按规定报建,户主便可“随心所欲”。但实际上,我国已有“相邻关系”的法律规定,在使用不动产时,不能侵害相邻权利人的合理合法权益。

《民法通则》规定,不动产相邻各方,应当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来源:南海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