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夺女大战又“出名”了,央视栏目让它再次引起社会关注!

来源:一天易法网  作者:广州刑事律师  时间:2017-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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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情我愿达成收养协议,

两个家庭却上演夺女大战!

双方都是因爱而起,

这种收养关系是否合法?

一起来看看

 

案情简介

 

来自广西的伍海鸥和蒋北群都年逾五十,一直想有个共同的孩子。

 

2010年,蒋北群在佛山认识了丘川艺,得知丘川艺妻子甘秀妹有孕在身,可能怀的是女孩,但丘川艺夫妇想要个儿子,所以考虑要打掉这个孩子。于是,蒋北群劝丘川艺留下孩子,生下的女婴可由自己来抚养。

 

2011年,豆豆(化名)出生后,伍海鸥夫妇丘川艺夫妇签订"收养协议"。约定丘川艺夫妇自愿将豆豆托付给伍海鸥夫妇抚养。

 

5年多后,丘川艺夫妇突然变卦,将五岁多的豆豆接回佛山,便再没有送回广西的"养"父母家中。

 

2016年12月,伍海鸥和蒋北群以不当得利为由,将丘川艺和甘秀妹告上法庭。

 

事实收养关系不符合法律规定,将如何维权?法与情该怎样平衡,两对父母的恩怨纠葛又将如何了断?

 

中国教育电视台一套(CETV-1)《法治天下》为您讲述《夺女之诉》。

 

2016年12月29日上午,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追偿权纠纷案件。

 

2011年,按照之前的约定,丘川艺夫妇在孩子出生四十天的时候亲自把孩子送到伍海鸥夫妇远在广西的家里,双方还签订了"收养协议",约定如果伍海鸥夫妇做到专心养护,丘川艺夫妇不会反悔要回女儿。

 

从那时候开始,伍海鸥夫妇就给孩子取名豆豆,并把孩子当成自己的亲生女儿一样悉心照料,对豆豆宠爱有加。

 

丘川艺夫妇逢年过节也会带上礼物来看望豆豆,两家人相处得像亲戚一样。

 

豆豆上幼儿园以后,每逢暑假,丘川艺夫妇都会把豆豆接到佛山自己的家里小住几天。

 

2016年7月是丘川艺夫妇最后一次接豆豆回佛山,但是,从那之后,豆豆就再也没有回过广西养父母的家里。

 

虽然丘川艺和甘秀妹后来如愿以偿生了一个男孩,但是豆豆毕竟是他们的亲生骨肉,掺杂的情感因素比较多,他们对之前放弃豆豆的做法难免自责和后悔。双方都怀着对豆豆深深的情感,却谁都不肯轻易放手。

 

这对于原本幸福的伍海鸥一家来说无疑是晴天霹雳,他们态度也很明确,要么得到孩子的抚养权,要么追偿22万元(含抚养费和误工费)的诉讼要求。

 

虽然伍海鸥夫妇收养豆豆的行为没有法律效力,但事实上他们对豆豆进行了长达63个月的抚养,所以丘川艺夫妇应向伍海鸥夫妇支付抚养费用。最后南海法院一审判决,丘川艺夫妇应支付75600元给伍海鸥夫妇,驳回伍海鸥其他诉讼要求。

 

事实收养关系不符合法律规定,只凭双方是否遵守承诺来履行,这对于收养一方来说,其实是没有保障的。

 

 

法官寄语

事实收养是现实生活中不容忽视的一种收养关系。它往往忽略了收养人、送养人和被送养人的条件,也忽视了在民政局备案的法律程序,成为一种你情我愿的私下约定。

 

这种事实收养关系是不受法律保护的,《收养法》一方面对收养条件作出了严格的规定,提高了收养的门槛,另外一方面也为收养关系涉及到的各方提供了切实的法律保障,可以说收养不是随随便便的个人行为,它也不是私底下签一个协议就可以的,它是有法可依的,在这里我们希望通过本案,对那些想收养孩子的家庭提个醒,收养一定要走正规的程序。

 

来源:南海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