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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案件,法院一招制敌ko“老赖”

来源:一天易法网  作者:广州刑事律师  时间:2017-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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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回顾】

话说,何某一直和大舅子黄先生有生意来往,并在2013年向其借款100万元。不久后,大舅子和妻子简女士离婚。简女士认为,这笔债务是两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借款,加上是一笔大数目,不能不还,于是决定向何某夫妇追讨欠款。

 

然而,何某夫妇并不愿意归还。忍无可忍的简女士便将他俩诉至南海法院,请求法律的帮助。后经两级法院判决确认,何某夫妇应归还借款100万元并支付相应利息。

但是,判决生效后何某夫妇毫无动静,一直不履行还款义务。简女士于是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但两人甚至对法院的书面通知和传唤都置之不理。

 

原来,何某夫妇早已办理了香港户籍,在内地也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他们自以为法院对他们“没撤”了,妄图逍遥法外。

 

【突破口】

执行员通过简女士了解到,何某夫妻也不是长期在香港。根据警方提供的出入境记录,他们曾多次往来于香港与内地。执行员认为,应“对症下药”,只要限制夫妇两人出入境,就能对他们的生活及出行造成极大的影响,督促其自行履行还款义务。

2016年12月,南海法院将限制何某夫妇出境的裁定书送达公安边控部门。

2017年2月,夫妇两人果然“中招”:他们在春节期间到达广东奔丧,返回香港时被限制出境。由于着急回家,两人赶紧找到执行人员,提出尽快还款以解除出境限制。

 

    几天以后,何某夫妇便主动将110余万元的欠款及执行费一次性全额交到法院,法院随即出具文书,解除了两人的限制出境措施。

    【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① 禁止办理贷款或信用卡;

    ② 可网上冻结、划扣老赖财产,包括支付宝账户;

    ③ 乘坐交通工具时,不能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④ 子女不允许上高收费私立学校;

    ⑤ 禁止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⑥ 禁止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⑦ 禁止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⑧ 禁止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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