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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渎职罪(三)

来源:一天易法网  作者:广州刑事律师  时间:2015-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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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

    对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负有追究责任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不履行法律规定的追究职责,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办理偷越国(边)境人员出入境证件罪;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罪】

    负责办理护照、签证以及其他出入境证件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对明知是企图偷越国(边)境的人员,予以办理出入境证件的,或者边防、海关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对明知是偷越国(边)境的人员,予以放行的,处三年以下有 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

    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 员,接到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及其家属的解救要求或者接到其他人的举报,而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不进行解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 刑或者拘役。

    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阻碍解救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

    有查禁犯罪活动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向犯罪分子通风报信、提供便利,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招收公务员、学生徇私舞弊罪】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招收公务员、学生工作中徇私舞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流失罪】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或者流失,后果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