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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actical forensic tools广州宋某强等涉嫌职务侵占数百万,成功辩护获轻判
来源:一天易法网 作者:广州刑事律师 时间:2015-08-06
被告人宋某强为原河源市源城区埔前镇某村委会主任,2014年8月13日因涉嫌职务侵占罪被河源市源城区公安分局刑事拘留,被检察机关控诉职务侵占数百万元。其家属委托北京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 陈一天律师作为其辩护人,参与整个诉讼流程为其辩护。最终,经过陈一天律师的不懈努力,将检察院控诉的上百万侵占数额成功降至56145元,最终获得轻判,仅获刑一年零三个月。
争议焦点
以宋某强为首的村领导私份的高新区管委会征地奖励款60万元是否属于职务侵占的行为。
公诉机关意见
以宋某强为首的村领导私份的高新区管委会征地奖励款60万元应该属于职务侵占的行为,应根据我国相应的法律法规给予刑事处罚。
陈一天律师意见
该60万元首先不符合犯罪的客体要件,应为该60万元是高新区管委会征地奖励款,是用于对征地的奖励,并非集体财产。其次,宋某强并未有利用职务之便利。因为其本来在工作中就十分优秀,符合高新区管委会征地奖励的要求,该奖励款应当对其奖励。最后,宋某强并没有占有的意思,并不应该对其行为认定为职务侵占的行为。
取胜关键
法院最终认定了辩护律师的意见,没有将该部分金额认定为职务侵占的行为。经过律师的锱铢必较和不懈努力,成功将检察院公诉宋某强职务侵占的数额由数百万元砍到56145元,最终获得轻判,仅获刑一年零三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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