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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识】取得农村宅基地的条件

来源:一天易法网  作者:广州刑事律师  时间:2015-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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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农村村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宅基地:

  1、因子女成家分户、外来人口在本集体经济组织落户等非因出卖或者出租村内住房的原因而无宅基地的;

  2、因发生或者防御自然灾害、实施乡规划和村庄规划以及进行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搬迁的;

  3、依照国家规定可以申请宅基地的其他情形。

  (二)农村村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使用宅基地:

  1、选址不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

  2、选址在堤防、护堤地或者公路建筑控制区内的;

  3、土地权属有争议的;

  4、依照国家规定不予批准使用宅基地的其他情形。

  (三)申报材料:

  1、《个人(村、居民)建房用地申请表》

  2、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

  3、《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复印件(针对规划区内建房)

  4、用以证明符合申请条件的其他材料

  注:提交上述复印件时须携带原件以供核对。